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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审计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编辑:高健  上传时间:2019-01-15  点击:[]

教育部财务司: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8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695号)要求,我校对2018年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2018年我校审计工作在教育部科学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工作要求,自觉提高审计政治站位,强化审计风险防控功能,突出审计促进改革效果,扎实推动审计整改,做到了“审计严肃认真、整改不走过场、结果派上用场”。

一、制度建设

我校审计工作根据教育部政策新要求和自身发展新需要,适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审计制度,主动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作业风险。2018年先后出台了《东北师范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办法(试行)》《东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东北师范大学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东北师范大学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4项校级审计规章,以及《东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1项处内审计业务操作规程。同时,正在修订《东北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东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修订)》两项制度,拟近期发文。

二、工作创新

2018年我校审计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坚持把创新作为事业发展的坚强引领,始终保持审计工作的旺盛活力。

(一)进行经济责任内容梳理和流程再造

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突出审计效果角度出发,我校对经济责任审计原有评价内容进行了梳理,在对全校70个中层单位进行业务分类的基础上,确立了以“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为基本架构的新经济责任评价体系,更加突出对领导干部“敢作为、善作为、不乱为”的评价导向,同时对业务流程梳理,更具可操作性。

(二)不断探索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新机制

充分吸收和借鉴教育部对我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成型经验,不断深化审计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销号清单”对接机制,加强对整改结果的跟踪检查力度。同时,针对校内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从体制机制角度提出有关整改建议。在全校范围内首次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整改落实效果显著提升。

(三)更好发挥党支部在审计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我校将强化审计处党支部建设和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尤其突出审计处党支部在审计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既强调审计处党支部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审计干部队伍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自律。同时强调要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啃“硬骨头”,通过开展联合主题党日的方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破解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扫清制约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更好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三、审计成效

(一)强化审计风险防控功能

一是坚持审计监督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全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41项,审计资金188.7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193.48万元,发现审计问题106个,提出审计建议106条,在保证审计监督领域基本涵盖学校主要业务部门和业务门类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权力运行、工程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在促进学校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更为积极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将审计重心从“查错防弊”向推动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转移。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机制,不断加大内部控制评价比重,不断促进审计在促进“职能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中的建设性作用。特别是以落实审计整改任务的方式,推动学校时隔7年再次启动了新一轮全校性规章制度和专项组织废改立工作。

三是进一步前移审计“关口”,做到“风险早预防、问题早纠正”。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从更好发挥审计结果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角度出发,探索性开展了“先审后离”审计新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工程审计方面,以目前我校建设规模最大的综合教学楼项目为切入点,探索开展了开工前审计工作,对照基本建设要求逐一排查有无程序漏洞,并进一步深化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时,以列席有关会议、提供专项咨询、开展联合党日等方式,积极发挥审计在政策制度制定、程序设计、问题化解等方面中的咨询服务功能。

(二)突出审计促进改革效果

一是探索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更好发挥审计在助力深化改革中的建设性作用。2018年探索开展了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专项审计,从促进经费预算执行、确保经费规范使用、推动学校政策落实和提出决策参考建议角度科学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适时提出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用于学科团队建设经费和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的支出引导力度、落实绩效奖励政策、防范经费支出潜在风险等管理建议得到了校内有关部门的积极采纳。

二是开展全校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对全校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29个部门(单位)102个预算项目的执行效果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审计中“不但关注花了多少钱,更关注办了多少事”,在规范预算管理,促进预算执行,特别是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历史遗留问题配套审计,努力扫清制约改革发展的障碍。2018年围绕附属单位转制、场所清退、业务终止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开展和正在开展多项清算、清产核资、财务收支等专项审计,有关审计结论为学校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扎实推动审计整改

2018年我校将落实教育部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和校内审计整改任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先后四次在校长办公会上讨论审计整改议题,两次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上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专门召开了全校性审计整改推进会,同时出台了《东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更好发挥审计整改在促进改革中的“催化剂”效果。

四、规范管理

(一)强化计划管理,保证审计进度

2018年我校审计处从保证审计进度、落实审计任务角度出发,编制了年度性审计工作处历,以及多份阶段性审计任务清单,做到了全年审计工作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岗位,有效保证了全年审计任务按期完成。

(二)规范评价内容,保证审计质量

2018年我校审计处以多项审计制度修订为契机,对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全过程跟踪审计评价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在提升审计评价可操作性的同时,更利于聚焦关键问题,更利于横向比较分析。

(三)深化审计信息化,提高审计效率

2018年我校审计处进一步加快审计处审计信息化步伐,积极协调校内财务、资产等部门开通了数据访问权限。积极探索数据式审计方式方法,加大校内不同部门业务数据之间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数据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积极推进审计整改网上服务大厅管理模块的开发工作。

五、队伍建设

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审计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

学校审计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审计处党员干部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在新时代有新发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

我校重视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2018年组织7名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教育部财务司和中国教育审计学会组织的后续教育以及部属高校协作组工作研讨会,进行政府会计制度、数据式审计、工程管理审计等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大同业交流

我校重视审计同业交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先后与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院校进行交流。同时,充分利用派员参加培训机会和现代网络沟通平台,了解吸收兄弟院校工作经验做法。

六、存在问题

(一)制度化建设仍需推进

近期审计署、教育部围绕审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新制度,我校内部审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近几年持续推进审计制度废改立工作,但仍有内部审计规定、固定资产审计、计算机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几项审计制度有待修订。下一步我校将继续加大审计制度废改立工作,更好发挥制度指导和规范实践的作用与效果。

(二)信息化建设仍需深化

近年来我校虽然持续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但是仍然存在数据采集范围偏窄、数据式审计经验有限、审计管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等瓶颈性问题。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明确审计信息化建设重点和路径,扎实有效推动落实。

(三)部门间协同仍需加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对照这一要求,我校审计监督还存在与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校内巡察等统筹联动不够、多头重复检查等不足,弱化了监督效果,增加了基层迎检负担。下一步,我校审计工作将继续做好与其他校内监督资源的整合工作,以及与校外检查的联动工作,积极探索“1+N”式审计模式,争取一次实施,出多个结果。

七、工作建议

(一)加大高校审计先进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

教育部近几年在审计新制度、新规定解读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等方面持续加大培训力度,为各高校落实相关审计政策、开展相关审计业务提供了支持。在此基础上,建议教育部积极发掘部属高校审计先进经验做法并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宣讲会或经验材料发放等方式向广大高校推广。

(二)定期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建议教育部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各省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基础上,定期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并适当缩短评选周期,更好发挥评选工作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激励肯定,以及对全行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展望2019年,我校审计工作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独立性,更好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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