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孙建智等9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学校审计处将组建审计组从即日起对校医院原院长孙建智同志等9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特此公告。
审计期间,如有相关情况或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审计处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序号
审计通知书文号
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对象
审计期间
审计组长
审计组员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1
东师审通字[2018]15号
校医院
孙建智
2015.12-2017.11
高健
赵琳
gaoj838@nenu.edu.cn
85099404
综合办公楼430室
2
东师审通字[2018]17号
国际汉学院
金晓艳
2015.07-2018.09
王秀芝
wangxz594@nenu.edu.cn
3
东师审通字[2018]18号
资产管理处
刘晓龙
2015.10-2018.09
4
东师审通字[2018]19号
音乐学院
刘炼
2014.09-2018.09
zhaol338@nenu.edu.cn
5
东师审通字[2018]20号
地理科学学院
吴正方
2013.01-2018.09
6
东师审通字[2018]21号
经济学院
李秀敏
2015.04-2018.09
郭凤展
guofz605@nenu.edu.cn
85099336
综合办公楼432室
7
东师审通字[2018]22号
后勤管理处
薛利锋
2015.02-2018.10
8
外委审计
图书馆
刘万国
2016.01-2018.06
9
信诚后勤集团
张绍刚
费聿珉
feiym162@nenu.edu.cn
85099981
综合办公楼429室
上一条: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审计工作总结 下一条:关于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制度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