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落实教育部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小金库”治理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小金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小金库”抽查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耿秋华 兰恒斌
副组长:李业洪 孙立伟 费聿珉
成 员:高 健 孙少辰 赵成宏 钟 妍
二、抽查范围
在学院、部处、直附属单位中分别抽取3-5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以各种名目设立的“小金库”,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设立“小金库”;
(2)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四、方法步骤
本次“小金库”抽查工作从2017年11月13日起至12月13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11月13日至22日)。成立“小金库”抽查工作组,研究制定“小金库”抽查工作方案。
(2)检查阶段(11月23日至12月5日)。工作组深入相关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账目、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座谈对象包括被抽查单位党政一把手及相关岗位负责人。
(3)整改阶段(12月6日至13日)。针对清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款、补税、上缴、调账等处理。对于涉及违法违纪的个人,严肃追责。从实际出发,提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在本次“小金库”抽查工作中未被抽查到的单位也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发现“小金库”应及时上报工作组。
联 系 人:高 健 孙少辰
联系电话:85099404
东北师范大学“小金库”抽查工作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