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务司: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6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71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对2017年审计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有关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精神,以落实学校战略规划为出发点,以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落脚点,创新审计理念,完善审计机制,推进审计全覆盖,实现“五个着力”即着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地生根、着力促进体制机制完善、着力提升重大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着力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提高审计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思路
全年审计工作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学校党委从严治党要求,开展规范型审计;面向学校行政综合改革部署,开展治理型审计;面向基层单位规范管理需要,开展服务型审计。同时,重视审计规范化建设,强化分类管理,突出核心业务,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益。
三、重点领域
(一)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针对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深化改革方案和“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系列改革方案,选取合适切入点,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以及遇到的瓶颈问题,确保学校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开展内部控制审计
按照教育部每年要开展一次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要求,在2016年开展全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扩大评价内容,细化评价标准,积极发挥以评促建功能,将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引向深入。
(三)开展预算管理审计
对学校关注、教职工关心和收支规模大的重点项目经费开展预算管理审计,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执行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促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列席预算委员会有关决策会议。
(四)开展绩效审计
开展对“双一流”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分析预算执行进度,评价项目绩效,促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针对2016年末学校中层干部集中调整的情况,在2017年集中做好转岗、到届、离退中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同组织部、纪委、财务处等部门,开展对中层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培训。定期召开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研讨审计计划,通报审计结果,推动审计整改。积极优化审计方式,科学确定审计频次,突出审计重点,简化审计流程,进一步提高审计效果。
(六)开展建设工程管理审计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要求,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探索完善跟踪审计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参加建设项目决策、设计阶段有关研讨、论证会议,审阅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重视工程造价控制并对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积极推动完善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制度或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要求。
(七)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管理需求,适时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利用审计反映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措施规定,揭示内部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改进完善。
(八)继续做好服务基层审计工作
主动深入基层单位走访调研,针对基层单位财经管理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对于基层单位提出的各类审计需求,积极响应,主动配合。
(九)积极调整经济合同监督方式
积极探索从合同审签向合同审计的工作重心转移,由以往突出程序控制向突出程序评价转型,促进各部门有效落实合同监管主体责任。
(十)认真做好各类迎检自查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各类财经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小金库”抽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自查任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适时补充审计人员,缓解人员短缺压力。重视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素质、能力与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梳理
根据审计发展新需要,抓紧出台《东北师范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实施办法》、《东北师范大学中层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审计配套制度。对现有审计业务根据功能、类型和实现方式进行重新梳理,进行流程再造,强化分类管理,突出核心业务,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益。
(三)推进审计整改和结果公开
通过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审计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加强督查,多措并举推动审计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充分利用审计结果通报会、内部公文流转、学校网站、审计处网站等载体,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