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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施第一轮经济责任对外委托审计工作


作者:审计处  来源:审计处   编辑:高健  上传时间:2016-11-01  点击:[]

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在对信诚后勤集团和出版社两位主要负责人试点开展经济责任对外委托审计的基础上,于近期正式实施第一轮经济责任对外委托审计工作,范围包括教育学部、经济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民族教育学院、图书馆、档案馆、自然博物馆、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1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体委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吉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吉林省中财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实施。经济责任对外委托审计是新时期学校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公信力、缓解内部审计人力不足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将在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到届和届中审计中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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