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
※1.施工合同;
※2.工程结算书(纸质版和用求实或广联达软件编制的电子版,纸质版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3.验收报告(需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4.签证单(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5.隐蔽工程工程量、特殊材料价格确认单(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6.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带※部分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二、招标限额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1.施工合同;
※2.招、投标文件(含中标通知书);
※3.工程结算书(纸质版和用求实或广联达软件编制的电子版,纸质版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4.竣工图纸;
※5.验收报告(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6.工程量计算书(纸质版和用广联达软件编制的电子版);
7.工程变更、签证单(含设计变更、洽商、签证单、图纸会审等,需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8.隐蔽工程工程量、特殊材料价格确认单(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注:带※部分为必须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