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审计工作在教育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以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目标,进一步前移审计关口、拓宽审计领域、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审计整改,在规范教育经济行为、确保资金资产安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805项,其中经济责任审计12项,专项审计1项,基建、修缮工程审计197项,完成合同审签595项;审计资金189,835万元,审减资金1,43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9条。
一、围绕中心,服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大局
2015年是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的一年,审计处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克服自身工作任务重、人员紧张的困难,抽调多人投入到配合专案调查和迎检、自查等工作中,为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配合上级纪委、检察机关开展专案调查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安排,审计处处长和多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了本次专案调查工作,历时5个多月,开展了账目归集、合同统计、纪要查阅、调查取证等大量基础工作,工作得到了上级纪委、检察机关的肯定。
(二)参与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调研。通过走访,摸清了全校学院(部)、直附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底数,为学校后续出台《东北师范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参与学校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自查。按照教育部要求,本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处全员参与,会同财务处、纪委等部门共同开展了此项工作。通过自查,发现了全校部处、学院和直附属单位公务接待中存在的无公函、无清单,违规报销礼品发票、景区和娱乐场所门票等典型问题。
另外,参与了学校公务用房专项自查工作,接受了教育部对我校的国有资产大检查,并派员借调教育部纪检组工作一年。
二、坚守主责,加大对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力度
2015年我校审计工作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四项中心任务,大力推进对权力运行、建设工程、科研经费、国有资产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做好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坚持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全年共完成对12位中层领导干部的审计任务。在2014年试点基础上,本年继续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届中审计工作。同时,以干部人事档案清理为契机,将审计报告全部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并将以往未纳入审计范围的个别校管或校院共管研究所负责人纳入审计范围。另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中介库,为下一步试点开展经济责任委托审计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对工程领域的审计监督。本年我校工程审计工作将“全过程跟踪审计”理念贯穿工作始终,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对工程领域关键节点、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前期论证阶段,参与了对综合教学楼改造工程的前期设计方案论证监督。招标采购阶段,开展了对原留学生公寓改造等23项工程的开工前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施工阶段,尝试开展了对校史馆改造、留学生公寓改造2项工程的跟踪审计,对洽商变更、隐蔽工程、材料管理等环节予以了重点关注。竣工结算阶段,重点依托社会中介机构并结合自审共完成了竣工结算审计197项,审计总额15,371万元,审减资金1,431万元。同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了新一轮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中介库建设,吸引了一批优质社会审计资源服务于学校工程审计工作。
(三)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力度。以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依托,对所涉及的33个科研项目进行了审核,重点对预算执行、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发放、差旅费列支等进行了审计,对于审计发现的大宗测试服务未招标、结题不结项等典型问题及时予以了纠正。
(四)加大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力度。2015年,根据学校部分校办企业改制需要,完成对留学服务中心和遗传与细胞研究所(企业)两家校办企业的清产核资审计。同时,在日常审计项目中开展了对12家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审查。
(五)加大对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本年我校结合受检和自查中暴露出的合同管理领域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了合同审签力度,一是扩大审签范围,将直附属单位经济合同也纳入其中;二是细化审签内容,加大对合同中价格、法人、经手人、开户行、银行账号、地址、签立日期、骑缝章等基本合同要件的监督检查力度,内容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一律退签;三是理顺审签流程,加大审计处与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法务办公室和财务处的业务协调,主动理顺部门间合同管理职责。全年共完成合同审签595份,涉及资金26,361万元。
(六)重视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本年我校将推进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措并举,积极落实,继续执行所有审计报告均向主管校领导汇报通过后,方可正式发文的工作程序,做到主要问题和情况学校主管校领导知情;所有审计报告报送学校党政一把手和相关党委常委;重要审计事项向学校党政一把手或常委会直接汇报;审计结果通报被审计单位及财务处、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多部门联动共促整改。同时,审计过程中坚持立审立改。
另外,以监督人身份参与了对招标采购环节的过程监督,开展了对《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讨论稿)》的审核,对《东北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提出了意见建议,对《进一步规范招标与采购有关事项的决定》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学校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过程监督。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审计履职能力和水平
2015年,我校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履职特点,着眼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重视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顶层设计,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根据学校机关党委工作要求,学校审计处以提升审计机关的执行力作为切入点,提出了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学习研究、履行依法审计、改进审计方式、突出监督实效、严格工作纪律6项工作承诺,进一步树立了作风优良、能力优异、能打硬仗的审计队伍形象。
(二)积极开展业务交流与培训。成功承办2015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审计第四协作组工作研讨会,先后接待清华大学和延边大学审计同仁来我校调研,选派4人次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专项培训。
(三)制定完成学校审计工作十三五规划建议稿。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大学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指导思想,确立了4个目标、2个原则和11个主要任务,为未来五年学校审计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感到充实与欣慰,但展望新的一年,我们又感到更大的压力与挑战。我们将按照教育部的更高要求和学校发展的更大需求,在既有工作基础上,寻求校本级预算编制与执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重要政策跟踪审计等领域的新突破,修订完善一批审计制度,为学校发展建设进一步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