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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作者:审计处  来源:审计处   编辑:高健  上传时间:2015-04-01  点击:[]

2014年我校审计工作在教育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促发展”为目标,不断拓展审计内容和审计领域、加强审计创新,在规范教育经济行为、确保资金资产安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20项,其中经济责任审计19项,专项审计3项,基建、修缮工程审计198项;完成合同审签548项;实现直接经济效益1,311.73万元;获得吉林省2011-2013年度内部审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促发展,做好学校重要决策的配套审计工作

2014年,我校按照国家审计署“一手促改革,一手抓反腐”的总要求,首先将审计工作重心统一到国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上来,主动关注学校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进度和协调配合情况,关注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进长远发展的建议,发挥审计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

一是根据学校部分校办企业改制需要,开展了对精细化工公司和留学服务中心的清产核资审计。通过审计,摸清了企业家底,为学校下一步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是根据学校规范场地出租和经营行为的决策需要,在各类审计工作中加大了对校内各类场地出租和经营行为的摸排力度。通过审计,了解到校内个别单位存在开设复印室、咖啡屋、小超市等经营行为,会同财务、监察等部门进行了及时治理。与此同时,从规范管理角度,向学校提出了集中归口管理、逐步实现社会化运营、进入招标程序等参考意见。

三是积极配合学校解决工程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学校经济利益和经济秩序。针对某施工单位向学校提出索要2000年净月校区建设时某项工程款170万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学校安排,审计处对相关当事方进行了详细了解,在掌握大量证据基础上,会同基建处代表学校积极应诉,目前法院初步做出了由于原告方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其诉求的决定。另外,针对某施工公司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又提出追加40万元工程款的诉求,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取得基建处对追加工程款的确认后,提交工程造价事务所进行复核审计,并分析确认各方责任,进一步严格工程结算流程。

二、重监督,加大对权力运行和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

按照教育部“高校内部审计是教育系统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就是促进教育资金能够依法依规使用”的基本要求,我校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不放松,不断加大对权力运行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为建设廉洁校园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公共权力监督。2014年,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审计人员流动大的不利条件,顺利完成对19位中层领导干部的到届审计任务。同时,本着“抓早抓小,防范未然”的原则,选取6位新履职中层领导干部开展了届中审计,重点对其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有无“帐外帐”、“小金库”情况以及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了针对性审计,就收费管理、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等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做到了问题早纠正、风险早预防。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审计,加大对高风险领域监督。工程领域,根据国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审计,增强审计公信力”和教育部“从‘做审计’向‘管审计’方向转变”的指导思想,基于学校工程领域扩大和审计人员新老交替的现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扩大了中小型工程委托审计范围;工作中,重视对受托中介机构的质量管控,严格要求重视现场勘查、精准核算,杜绝“单纯抄数字”、“简单套公式”现象的发生;通过积极应对和主动调整,实现了工程审计“量”和“质”的双提升,全年共完成工程审计198项,审计总额15,677.81万元,审减资金1,311.73万元。招标环节,一年来在理顺招标流程、组建监督人库、调整招标范围等方面提出多项改进建议并得到学校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的积极采纳;同时,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专家、监督人各方履职情况进行程序监督。合同签立环节,加大了审签力度,先后揭示了多起有意拆分合同规避招标的行为并予以纠正,对当时责任人进行了提醒和告诫。

三是做好各类财经管理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今年是教育部、吉林省及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密度较大的一年,包括教育部的财务大检查,审计署、教育部的账外账、小金库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吉林省“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教育部科研经费检查等。每次外检组来校之前,学校财务处、监察处和审计处三个部门都会组成由相关主管校领导带队的自查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摸清了底数。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粉饰,通过补充说明、退款、内部处理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同时,积极完善差旅费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规章制度,力争从制度上切实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炼内功,不断提升审计人员胜任能力

为适应国家和学校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更高期望和要求,审计处把提高审计监督能力和水平,尤其是提升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放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

一是不断提升大局意识。按照学校主管领导的要求,强调审计工作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要立足于推动完善大学治理去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当好学校党政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同时,顺应国家反腐倡廉的大形势,开展了审计工作“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的大讨论,“审计监督重在预防”的工作思路更加明确,工作针对性和效果性进一步提升。

二是开展业务交流。2014年4月我校成功承办教育部财务司东北地区高校审计结果公开情况调研会,教育部财务司审计处处长沈志超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教育厅等单位的审计部门负责人,我校主管审计工作副书记以及审计处、财务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商学院、经济学院部分教师参加了会议。会上,沈志超处长就教育部财务司推动高校审计结果公开的基本思路及本次调研的目的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就高校审计结果公开的意义、现状、已取得的经验及未来发展路径进行了广泛交流与研讨。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全年分5个批次派员参加教育部财务司组织的内部控制专题培训,选派1人参加教育部财务司组织的赴英国内部控制专项培训,选派多人参加省内审计业务培训。另外,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会等方式,加大对审计人员党纪国法、中央方针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关行业法律法规和最新动态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力度,拓展思路、开阔视野。

四是开展理论研究。2014年我们继续坚持以理论研究带动工作创新、促进队伍素质提高的指导思想,加大对课题申报与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年内有3人承担内部审计、大学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课题,撰写论文多篇,公开发表1篇。

五是学校重视审计队伍建设。本年度有两位老同志退休,两位年轻新同志新提为科级干部。同时,有1人交流到纪委工作,选派1人借调到教育部工作,新招聘1名工程专业毕业生,从纪委调来1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实现了审计人才队伍的优势互补、梯队优化。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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