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工作流程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法规 >>校内-审计制度>>正文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东师校发字[2018]4号)


作者:  来源:   编辑:高健  上传时间:2018-01-13  点击:[]

关于印发《东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师校发字[2018]4号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

 

东北师范大学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开展,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教财[2017]3号)和《东北师范大学中层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0]44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是指接受学校审计处组织实施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为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完善整改工作制度,通报整改情况,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四条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审计整改工作。离任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积极配合原任职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工作涉及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的,各职能部门也应积极配合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60日内,向学校组织部和审计处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对整改结果报告中列出的未完成整改事项,被审计单位应提出后续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阶段性目标,并在整改期限内,向组织部和审计处提交后续整改措施和结果。

第六条 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

(二)针对审计建议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三)强化内部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情况;

(四)正在整改或尚未整改事项的原因分析及计划完成时间;

(五)落实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内容。

第七条 学校审计处负责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销号清单”对接机制。审计处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出审计发现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在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时,一并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清单;审计处开展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时将两个清单对接,实行对账销号,提出审计整改结果检查与对账销号清单。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继续督促被审计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销号。

第八条 学校审计处定期向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汇报审计整改结果,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整改结果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力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提出问责建议。

第九条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对上一年度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并上报学校。重点汇报审计揭示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历史遗留和其他疑难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

1.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3.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检查与对账销号清单

 

附表1

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审计项目:

被审计单位:

问题清单序号

与报告对应关系

问题摘要

涉及金额

处理意见或整改建议

1

2

3

4

5


附表2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审计项目:

被审计单位:

问题清单

(请按照附表1填列)

整改结果清单

问题清单序号

与报告对应关系

单位名称

问题摘要

已整改

正在整改

尚未整改

整改措施

已采取措施和进度

下一步措 施

完成时限

主要

原因

整改

措施

完成

时限

附表3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检查与对账销号清单

审计项目:

被审计单位:

问题清单

整改检查结果及对账销号清单

整改检查结果

整改类型

是否

销号

销号时间

已整改

正在整改

尚未整改

序号

摘要

检查

时间

检查方式

纠正问题

完善制度

完成时间

主要原因

完成时限

主要

原因

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完成

时限

 

上一条:东北师范大学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实施办法... 下一条:东北师范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