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工作流程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介绍>>工作荣誉>>正文

2018年4月我处孙少辰同志被评为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理先进个人


作者:  来源:   编辑:高健  上传时间:2018-04-05  点击:[]

2018年4月2日,学校党委印发《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表彰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理先进单位、个人的决定》(东师党发字[2018]8号),对2017年全校综合治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30个先进单位和42 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我处孙少辰同志被荣幸评为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理先进个人称号。

上一条:2018年7月,我处郭凤展和孙浩老师撰写的... 下一条:2017年11月我处高健同志被吉林省内部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