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我处孙少辰同志被评为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理先进个人
2018年4月2日,学校党委印发《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表彰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理先进单位、个人的决定》(东师党发字[2018]8号),对2017年全校综合治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30个先进单位和4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我处孙少辰同志被荣幸评为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理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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