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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小金库”抽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高健  上传时间:2017-11-13  点击:[]

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落实教育部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小金库”治理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小金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小金库”抽查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耿秋华 兰恒斌

副组长:李业洪 孙立伟 费聿珉

成  员:高  健 孙少辰 赵成宏 钟  妍

二、抽查范围

在学院、部处、直附属单位中分别抽取3-5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以各种名目设立的“小金库”,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设立“小金库”;

(2)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四、方法步骤

本次“小金库”抽查工作从2017年11月13日起至12月13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11月13日至22日)。成立“小金库”抽查工作组,研究制定“小金库”抽查工作方案。

(2)检查阶段(11月23日至12月5日)。工作组深入相关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账目、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座谈对象包括被抽查单位党政一把手及相关岗位负责人。

(3)整改阶段(12月6日至13日)。针对清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款、补税、上缴、调账等处理。对于涉及违法违纪的个人,严肃追责。从实际出发,提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在本次“小金库”抽查工作中未被抽查到的单位也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发现“小金库”应及时上报工作组。

 

联 系 人:高  健 孙少辰

联系电话:85099404

 

东北师范大学“小金库”抽查工作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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