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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2015年工作要点


作者:审计处  来源:审计处   编辑:高健  上传时间:2015-05-06  点击:[]

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发展大局,积极拓宽审计工作思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工作质量,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学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重视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审计

1.按照教育部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学校预算管理的过程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依据的充分性、预算安排的合理性、预算调整的规范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以及控制机制的有效性等事项,参与预算编制会议、审核部门报送预算书等方式,不断促进细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执行落实。(全年)

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到届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更好履职尽责。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部门内部控制规范情况、“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以及推动财务公开情况等,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全年)

3.继续开展届中审计工作,不断完善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届中审计工作机制。配合党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届中审计方向、目标和内容,将届中审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下半年)

三、完善基建修缮工程审计

4.为适应新形势,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审计,增强审计公信力。不断扩大工程审计委托范围,逐步实现以学校自审为主向委托社会中介结构审计为主的目标转移。(全年)

5.有重点的开展工程跟踪审计,完善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选取重点工程,对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结算等关键节点实施过程跟踪检查,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全年)

6.以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施工方、建设方、事务所等各方在工程结算审计中的职责,规范结算流程、加强风险管控。(全年)

四、加强对重点领域审计

7.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监督,结合学校职能部门的项目检查,实施科研经费管理过程审计,不断完善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工作,促进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学院监管责任、学校职能部门管理责任的落实。(上半年)

8.配合学校纪委、监察处、财务处及资产处等部门,加强对收费、固定资产、学校债务、投资收益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控制,促进规范管理。(下半年)

五、明确合同审签工作

9.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调整合同审签方式。重点实施对未进入招标程序的合同进行审签,加强对拆分合同、规避招标行为的监督纠正,对已经招标的合同不再进行合同审签。(上半年)

10.加强对采购招标阶段的过程监督,重点关注招标流程、资质认定、风险管控、有无违规行为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全年)

六、强化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

11.加大审计建议整改落实力度,推动学校领导督促、职能部门联动、责任人重视等各方联动机制建设,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续审计工作,加强整改督导。(全年)

12.做好对全年审计问题的分类汇总工作,针对倾向性、苗头性和普遍性问题,通过适当渠道向学校领导层汇报,进一步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下半年)

七、推动审计结果公开工作

13.积极探索和推动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方法,本着有利于审计问题整改和落实解决的原则,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等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的通报制度。采取适当方式逐步推动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全年)

八、抓好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14.广泛开展审计宣传,使教职员工了解审计、理解审计,从而更好地支持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准确把握角色定位,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全年)

15.做好审计中介库的建设工作,对已经到期的工程审计中介库进行新一轮招标选取,同时建立财务审计中介库,完成对工程、财务审计中介库的遴选工作。(上半年)

16.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修订或制定《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合同审签实施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东北师范大学中层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等。(下半年)

17.继续参加上级部门的学习和培训,完成廉政风险建设科研课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广泛交流工作经验,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内涵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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